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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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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数字档案馆的科学建设、安全运维和绩效管理,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贵州省档案条例》《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的测试,专业档案馆、企事业单位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 贵州省档案局成立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测试专家队伍,负责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贵州省档案局业务一处负责。

第四条 贵州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依据是《贵州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试指标表》),测试采用百分制。测试结果达到80分以上认定为“通过省级数字档案馆测试”,达到90分以上认定为“全省示范数字档案馆”。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测试:

(一)尚未完成建立涵盖全部馆藏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

(二)馆藏纸质档案在5万卷以下但数字化率低于5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5-10万卷但数字化率低于35%的,馆藏纸质档案在10万卷以上但数字化率低于25%的;

(三)尚未进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

(四)数字档案馆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第六条 各单位可对照《测试指标表》对数字档案馆进行自测试,自测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贵州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测试申请表》),向贵州省档案局提出申请,由贵州省档案局组织测试。

第七条 测试工作程序:

(一)申请测试。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测试申请表》,向贵州省档案局提出测试申请。

(二)现场测试。测试专家现场使用辅助测试工具,对照《测试指标表》,对数字档案馆系统进行测试打分。

(三)测试审批。现场测试工作结束后的30日内,将可认定为“通过省级数字档案馆测试”“全省示范数字档案馆”的测试结果报贵州省档案局审批。

第八条 贵州省档案局将适时通报全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情况。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贵州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1基础设施

12

1.1主机房

2

基本要求: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规定的B级要求

主机房达到B级得2分。未达到的对照以下要求逐项评分

依据机房建设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

1.1.1主机房选址应远离强电磁场、强振动源、强噪声源、粉尘、油烟、易燃、易爆等场所和区域

0.4分。其中一项不满足,直接扣0.4分

查看报告、记录;实地查看、测量

1.1.2主机房供电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源

0.4

1.1.3主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应配备门禁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

0.4分。有门禁设施(如指纹、虹膜、身份卡等识读设备)得0.2分;有视频监控设施得0.2分

1.1.4主机房消防系统应配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0.4

1.1.5主机房温湿度应控制在开机温度18-28℃,湿度35%-75%;关机温度5-35℃,湿度20%-80%范围内;应配备专用空调设施

0.4分。机房配备空调设施得0.2分;温湿度控制在开机温度18-28℃、湿度35%-75%范围内,得0.1分;关机温度5-35℃、湿度20%-80%范围内,得0.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1基础设施

12

1.2网络平台

2

基本要求:布局合理,可扩展,安全可靠,局域网、政务网、因特网三网隔离,满足数字档案馆各项功能需要



1.2.1布设局域网,在局域网上开展数字档案收、管、存、用各项业务工作

0.5分。布设局域网得0.1分;开展收、管、存、用业务各得0.1分

业务演示、实地查看、查看网络拓扑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1.2.2接入政务网,并开展数字档案接收、共享利用和在线监督指导等业务

0.4分。接入政务网得0.1分;开展数字档案接收、共享利用、在线监督指导各得0.1分

1.2.3接入因特网,并通过网站开展数字档案利用、展览、咨询以及数字资源采集等业务

0.4分。接入因特网得0.1分;开展数字档案利用、展览、数字资源采集各得0.1分

1.2.4局域网与因特网实施物理隔离

0.3

1.2.5配备必要的防火墙、漏洞扫描、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网络软硬件安全设施

0.4分。防火墙、漏洞扫描、入侵检测、安全审计各得0.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1基础设施

12

1.3服务器及存储备份设备

3

基本要求:高效、安全、适当冗余,备份及时完备



1.3.1配备满足业务需要的专用服务器

2

查看设备运行报表,实地查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2配备在线存储备份设备

0.5

1.3.3配备离线备份设备

0.5

1.4终端设备

1

基本要求:满足开展数字档案接收、管理、利用等工作需要



1.4.1按在职业务人员总数配备计算机

1分。每少10%扣0.1分,最多扣1分

现场查看,提供在职业务人员、终端数目证明材料

1.4.2配备自助查档服务计算机终端

0.5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1基础设施

12

1.5档案数字化设施、设备

1.3

基本要求:满足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需要



1.5.1设置安全的数字化工作用房

0.4分。数字化工作用房不在地下室等低洼地得0.2分;配备消防设施、保障数字化工作用电安全每项得0.1分

查看现场工作间、附属设施、设备应用情况

1.5.2配备安全的数字化扫描设备

0.2

1.5.3数字化加工场所的关键部位配备监控设施

0.4分。视频未保留3个月以上不得分

现场查看

1.5.4配备数字化专用存储设备

0.3分。配备专用存储设备(如磁盘、光盘、磁带等)得0.3分

现场查看、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告

1.6音视频等其他硬件设备

0.7

基本要求:满足数据采集、转换、处理等工作需要



1.6.1配备满足重大活动照片、音视频的采集摄录设备

0.5分。配备照片采集设备得0.2分;配备音频采录设备得0.1分;配备视频采录设备得0.2分

现场查看、设备配置情况

1.6.2配备音视频转码、编辑等设备

0.2分。音频转码、编辑设备得0.1分;视频转码、编辑设备得0.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1基础设施

12

1.7基础软件

2

基本要求:使用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正版软件



1.7.1配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备份恢复系统等系统软件

1分。操作系统、数据库各得0.5分

现场查看

1.7.2配备文字处理、图像查看、音视频播放、杀病毒等工具软件

1分。每项得0.2分

现场查看计算机终端设备,抽查10台计算机

2系统功能

12

2.1接收

3

基本要求:满足在线、离线接收、检测不同数据类型数字档案需要



2.1.1在线和离线接收目录数据、数字档案

1分。每项得0.25分

系统演示

2.1.2能够对接收目录数据、数字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

1分。实现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检测功能每项得0.25分

2.1.3系统能与应接收范围内的立档单位档案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0.5

2.1.4能接收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类型数字档案

0.5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2系统功能

12

2.2管理

3

基本要求:满足对数字档案进行有序管理,辅助实体档案管理



2.2.1具备数据组织功能,具备多种分类方式并可定制、可扩展;具备数字档案编目功能

1分。具备数据组织功能得0.4分;具备多种分类方式并可定制扩展得0.4分;具备数字档案编目功能得0.2分

系统演示

2.2.2具备目录数据与数字档案关联功能

0.5

2.2.3具备数据编辑、发布功能

0.4分。数据编辑功能得0.2分;发布功能得0.2分

2.2.4具备辅助鉴定功能

0.5

2.2.5具备数量、类型、保管期限、形成单位、形成时间等统计功能

0.6分。具备统计功能得0.4分;可按照数量、类型、保管期限、形成单位、形成时间进行精细统计的每小项得0.04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2系统功能

12

2.3保存

2

基本要求:按照长期保存的要求,对数字档案进行分类存储、格式转换、备份


系统演示

2.3.1具备分类存储功能

0.4

2.3.2具备数字档案向标准格式转换功能

0.4

2.3.3具备离线备份功能

0.4

2.3.4具备在线备份功能

0.4

2.3.5具备备份数据恢复功能

0.4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2系统功能

12

2.4利用

2

基本要求:满足局域网、政务网、因特网等环境下的不同利用需求



2.4.1具备档案利用登记注册功能

0.1

系统演示

2.4.2具备阅览服务接待管理功能

0.1

2.4.3具备档案利用审核、审批功能

0.2分。每项得0.1分

2.4.4具备目录检索和全文检索功能

0.6分。每项得0.3分

2.4.5具备局域网、政务网、因特网内容数据阅览功能

0.2分。局域网阅览功能得0.1分;政务网、因特网阅览功能各得0.05分

2.4.6具备档案目录数据和数字档案数据打印、输出功能

0.1

2.4.7具备不开放数据控制利用功能

0.2

2.4.8具备利用过程记录监控功能

0.1

2.4.9具备人次、目的、效果、件次、时间等利用统计和用户使用评价功能

0.4分。人次、目的、效果、件次、时间等利用统计功能每项得0.06分;用户使用评价功能得0.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2系统功能

12

2.5系统管理

2

基本要求:保证系统可靠、可控运行



2.5.1具备身份认证、用户设置与权限分配等用户管理功能

0.8分。身份认证、权限分配各得0.3分;用户设置得0.2分。

系统演示

2.5.2具备日志记录、操作审计功能

0.4分。日志记录得0.2分;操作审计得0.2分

2.5.3具备代码、数据字典管理功能

0.4分。每项得0.2分

2.5.4收、管、存、用等业务流程可随业务发展定制

0.2分。收、管、存、用业务流程定制每项得0.05分

2.5.5具备数据导入、导出功能

0.2分。

3档案资源

49

3.1档案资源建设

41

基本要求:目录数据、数字档案数据全面、准确、规范



3.1.1建立案卷级、文件级电子目录,全部纳入档案目录数据库管理

5分。每发现1处与档案实体、内容数据不相符合的扣0.5分,最多扣5分

随机抽查10卷或50件馆藏档案

3.1.2档案著录项符合《档案著录规则》要求或相关标准

2分。每发现1处错误扣0.2分,最多扣2分

随机抽查50条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200条文件级目录数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3档案资源

49

3.1档案资源建设

41

3.1.3接收数字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办法》、档案数字化标准等规定

5分。每接收1家立档单位移交电子档案或数字化档案得1分,最多得5分

查看数字档案接收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2分。每接收电子档案或档案数字化成果1000件得0.5分,最多得2分

2分。每接收1种数字档案得0.5分,最多得2分

3.1.4馆藏档案数字化满足利用、保存、抢救等业务需要,技术指标达到《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

20分。馆藏纸质档案5万卷以下,数字化完成70%得本项满分,完成70%以下,按本项满分之比例得分;馆藏纸质档案5万卷至10万卷,数字化完成60%得本项满分,完成60%以下,按本项满分之比例得分;馆藏纸质档案10万卷以上,数字化完成50%得本项满分,完成50%以下,按本项满分之比例得分

查看档案数字化记录、证明材料

2分。馆藏集中保存的照片类档案全部数字化得2分,未完成不足按比例得分

1分,馆藏音视频类档案全部数字化得1分。未完成不足按比例得分

2分。数字化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每件扣0.2分,最多扣2分

随机抽查100件档案数字化成果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3档案资源

49

3.2档案资源管理8分

基本要求:对数字档案资源进行有序管理



3.2.1建立涵盖所有数字档案、具备长期保存和安全的资源总库

2分。建立数字档案资源总库得1分;涵盖所有数字档案得0.8分;具备长期保存和安全保障措施每项得0.1分

系统演示,查看相关数据记录、证明材料

3.2.2建立数字档案资源管理库,支持接收、检测、编目、格式转换、鉴定、划控、审核等工作流程

2

3.2.3,通过格式转换、开放鉴定、利用审批等工作在政务网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利用库

1分。在政务网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利用库得0.7分;开展格式转换、开放鉴定、利用审批等工作每项得0.1分

3.2.4通过格式转换、开放鉴定、利用审批等工作在因特网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利用库

1分。在因特网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利用库得0.7分;开展格式转换、开放鉴定、利用审批等工作每项得0.1分

3.2.5各类数字档案资源库按照来源、时间、数据类型、开放程度、保管期限等要求,实施分类管理

0.5

3.2.6按照收、管、存、用等不同业务环境,划分安全域并实施边界控制管理

0.5

3.2.7通过技术手段防止数字档案资源被篡改

1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4保障体系

14

4.1制度制定与实施8分

基本要求:建立数字档案馆各项制度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4.1.1建立并实施包含机房出入、安全防范、卫生、运行操作、温湿度控制等内容的机房管理制度

0.5

查看工作制度文件和实施记录

4.1.2建立并实施包含登记、检查、操作、维修以及报废等内容的设备管理制度

0.5

4.1.3建立并实施包含账户管理、密钥管理、风险评估、灾难恢复、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安全管理制度

1

4.1.4建立并实施包含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审计员职责等内容的人员管理制度

1

4.1.5建立并实施包含接收、检测、整理、管理、存储、备份、利用等内容的数字资源管理制度

1

4.1.6建立包括防范自然灾害、环境事故突发事件和人为操作失误等内容的应急预案,并实施定期演练

2分。建立应急预案得2分;2年内未实施演练扣0.5分

查看工作制度和演练记录

4.1.7建立并实施数字化工作制度

1

查看工作制度和实施记录

4.1.8档案数字化工作人员通过安全审查

1

查看审查记录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4保障体系

14

4.2条件保障

6

基本要求:建立与数字档案馆建设运行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4.2.1设立并运转与数字档案馆运行维护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

1

查看机构、岗位设置及工作记录

4.2.2制定包括建设目标、基础设施、资源建设等内容的数字档案馆发展规划

1

查看规划文件

4.2.3配备从事数字档案馆技术维护的专业人员

1

查看证明材料

4.2.4有数字档案馆建设、运行、维护经费保障

3

查看财政拨款证明

5服务绩效

13

5.1档案业务能力提升

9

基本要求:档案管理工作效能得到提升



5.1.1实现数字档案全流程管理

4分。进行收集、整理、编目、鉴定、保存、编研、利用、统计等工作,每项得0.5分

现场演示,查看工作记录

5.1.2按计划向政务网提供数字档案已全部上载

0.5

查看系统和工作计划

5.1.3按计划向因特网提供数字档案已全部上载

0.5

查看系统和工作计划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要求

评分细则

评估方式

5服务绩效

13

5.1档案业务能力提升

9

5.1.4档案网站有馆藏介绍、利用指南、数据检索、史料编研与出版介绍、数字档案阅览等服务项目

1分。每项得0.2分

查看系统和相关记录

5.1.5网站举办专题展览

1

5.1.6办理利用登记时间不超过5分钟

0.5分。每超出1分钟扣0.1分,最多扣0.5分

现场测试

5.1.7通过系统单次检索查阅档案目录信息计算机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全文信息不超过30秒

1分。超出时间每项扣0.5分

5.1.8近3年来在馆内通过数字档案馆查档的利用人次呈递增趋势

0.5

查看系统记录

5.2用户满意度

4

基本要求:数字档案馆用户满意度得到提升



5.2.1用户对数字档案馆操作便利和服务满意度

3分。满意率达到90%及以上得3分;达到80%及以上得2分;达到70%及以上得1分;70%以下得0分

查看系统意见统计或由评测单位提供满意度调查反馈报告

5.2.2现场专家对数字档案馆操作的满意度

1分。满意率达到90%及以上得1分;达到80%及以上得0.8分;达到70%及以上得0.5分;70%以下得0分

现场测评


附件2

贵州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申请表

参评单位名称


申请测评时间


自评得分


参评单位数字档案馆情况简介

年月日(盖章)

市(州)档案局推荐意见

年月日(盖章)

贵州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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