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评选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7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我省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作为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851)85509193(兼传真)
电子邮箱:15698342@qq.com
联系人:杨 宏 黄之贵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8号省地方志办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02
附件:1.全国地方志系统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2.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3.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4.全国地方志系统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主要事迹材料
贵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4.全国地方志系统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主要事迹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