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为切实做好2025年贵州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以下简称馆(办)〕普法工作,深化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坚持落实全省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根据馆(办)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1.《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等部门行业法律法规规章。
6.《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档案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7.结合馆(办)工作实际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1.馆(办)全体干部职工。
2.省直机关修志工作人员,市(州)、县(市、区、特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1.切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馆(办)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学法用法能力。
2.普及档案、地方志法律法规和年鉴编纂规定,增强档案、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档、依法治志的能力。
四、工作计划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馆(办)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馆(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重点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将宪法学习教育纳入馆(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工作职能,深入组织开展馆(办)“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3.聚焦民法典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
4.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等,并积极组织馆(办)干部职工参与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知识竞答活动。
5.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利用各类普法阵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6.结合档案地方志利用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参加省法宣办组织开展的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加强专业领域普法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及档案、地方志法律法规和年鉴编纂规定,增强档案、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8.按照《贵州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扎实组织开展好馆(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把尊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评价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常态化。
9.馆(办)务会研究部署普法工作不少于一次,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
10.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贵州档案方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法宣办备案。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志书和年鉴编纂出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出版和贵州省方志云、贵州档案方志信息网、贵州档案方志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2.利用馆(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贵州档案方志信息网、贵州档案方志微信公众号、档案利用大厅、宣传栏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在贵州档案方志信息网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年内发布普法信息不少于4条。
13.适时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或“释法说理”典型案例,同时报送省法宣办。
14.运用好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及时报送动态信息,建好普法工作台账。
15.组织馆(办)新进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和“黔微普法”公众号。
16.每年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情况,调整列入清单的内容,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开展。
五、责任领导
李永馨 馆(办)副馆长(副主任)
六、责任部门
馆(办)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七、联系方式
联 络 员:白 芳 邮箱:1570117508@qq.com
联系电话:0851-85530304,18798253548
八、普法实效评估
按照省法宣办工作要求,按时报送馆(办)全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及相关印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