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有关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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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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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省档案馆接收档案办法(暂行)》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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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省档案地方志科研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办法》 |
宣布失效 |

贵公网安备52010202001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