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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关于公布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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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有关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备注

1

《贵州省档案馆接收档案办法(暂行)》

废止

2

《贵州省档案地方志科研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办法》

宣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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