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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档案馆新馆消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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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贵州省档案馆新馆消杀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需求:新馆库房消杀服务和虫鼠防治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10.1万元(其中新馆库房消杀服务不得超过5.7万元,虫鼠防治服务不得超过4.4万元)

五、最高限价:10.1万元(其中新馆库房消杀服务不得超过5.7万元,新馆虫鼠防治服务不得超过4.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单位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但至少需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手机号码以及邮箱地址)。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4.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李欢 18585046615

八、提交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9月10日9:30-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2025年9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8号 贵州省档案馆3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省档案馆

地  址:贵州省贵阳南明区嘉润路8号

联  系  人:李欢

电     话:0851-85527906

十、监督电话

0851-8550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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