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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兵馆长(主任)率队到广东省调研地方志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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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至5日,贵州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馆长(主任)代兵率队赴广东省地方志办、惠州市地方志办就加快推进《贵州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以及做好地方志立法“后半篇文章”开展调研。

在广东省地方志办,双方开展座谈交流,重点就配合做好地方志立法审议工作、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配套规范性文件拟制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等开展深入交流。随后,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广东省方志馆。

在惠州市,调研组与惠州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就地方志立法实施、地方史志鉴编纂等开展座谈交流,并参观了惠州市市情馆、惠州馆藏档案展、惠州市博物馆等。

在调研学习中,代兵指出,经过几年的努力,《贵州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已进入立法关键阶段。广东省在《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立法和实施方面的经验和具体工作措施,对做好我省地方志立法工作,更好推进贵州省地方志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贵州省地方志工作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抓实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确保审议过程的顺利、畅通。抓实立法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对外发声,介绍立法情况、回应关切、解疑释惑,扩大方志文化的知晓面和影响力。抓实配套规范性文件拟制工作,加强有关地方志审查验收、方志馆建设管理、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和配套,形成贵州省地方志立法“1+N”法规矩阵,发挥法律体系整体效应,不断提升贵州省地方志工作法治化水平。

贵州省档案馆副馆长(副主任)李永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有关同志,省地方志办省志工作处、地方史工作处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来源:省志工作处   作者:温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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