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17号令)规定,按照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在前期指导规范整理的基础上,贵州省档案馆对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形成的档案进行依法接收,接收文书、照片、录像、实物、印章、网页等各门类档案及资料、文件汇编共3652件,并将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44169页同步接收进馆。
自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贵州省档案馆与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档案局联合出台相关文件,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全程跟进参与、督促指导,扎实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切实抓好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巡回指导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指导工作,为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高质量归集整理、移交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史学习教育档案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努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真实历史记录。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确保安全规范管理,是档案馆服务重大活动,践行“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体现,对于总结经验、探寻规律、工作查考及研究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