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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地方志事业列入省政府文化专项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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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贵州文化的跨越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档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地方志事业在打造文化精品、建设文化基础、提升文化交流和建设人才队伍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的六项工程。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编纂出版二轮省志32卷48分册及6卷特色志、8部市州级志书、52部县级志书。编纂出版《贵州减贫志》《梵净山志》《黔东南州斗牛文化志》等特色志书和一批传统村落志。开展中国名镇志、名村志编纂工作。构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体系,实现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施文化基础建设工程,建设贵州省地方志馆,力争80%的市州和50%的县(市、区、特区)建成地方志馆,为开放、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创造有利条件。实施文化品牌活动工程,围绕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新中国成立纪念活动等重要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志宣传活动。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鼓励方志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推动方志等文化资源利用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实施文化交流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国(境)外贵州地方志书的交换征集、学术交流、联合办展、人才培养等交流合作。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制定方志、年鉴工作领域专家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分级分类选派干部参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等组织的培训学习、挂职锻炼,加快培养一批地方志编修等专业人才,加快提升地方志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建设省级地方志专家信息库。

《规划》的出台,标志着贵州地方志事业纳入全省统一的发展规划,同时,《规划》也强调规划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为贵州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和资金安排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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