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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事业基金保管委员会(1940.7~1949.11 全宗号: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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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7月5月,贵州省政府为巩固卫生事业基础,并逐步扩充县级卫生设施,决定成立贵州省卫生事业基金保管委员会,7月26日,该会正式成立,设委员7人,由省政府分别聘请、委派省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财政厅厅长、省府委员担任,并在委员中推举何辑五为常委主任委员,周寄卿为主任干事,周仲琪等为干事。

贵州省卫生事业基金保管委员会负责卫生事业基金的收入、保管、支出的登记及稽核等事项。其基金来源为政府拨款、医学管理收入、卫生行政罚款、药械售卖价款等,主要用于补助县各级卫生事业、防疫事业、卫生教育等项目。

1940年12月,贵州省戒烟经费管理委员会撤销,其职掌全部并入该会。1941年7月,贵州省卫生委员会奉命改组为卫生处,其部分职掌划入该会。

1949年11月,贵州解放后,该会由贵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民政接管部接管。

贵州省卫生事业基金保管委员会档案形成时间为1940年7月至1949年11月,共143卷,1965年5月接收进馆。档案主要内容有:

(一)该会章程,有关成立的文件,接收省卫生委员会和戒烟经费管理委员会移交的材料,公务员请领医药补助、生育补助办法、战时员役生活补助办法等。

(二)该会基金存储记录、支出记录,省府拨款、企业捐助等款项的记录,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度等。    (三)收缴烟土报核清册,各县送解烟土请领奖金,处理收存烟土、鉴定烟土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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