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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黔桂湘区货物税局(1945.6~1945.12 全宗号:M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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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5月4日,财政部为调整税务机构,令将部属贵州、广西、湖南三税务管理局合并,改设黔桂湘区直接税局与货物税局。6月1日,财政部黔桂湘区货物税局在贵阳正式组织成立。局长吴志刚。

该局直隶财政部。其内部机构设有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统计室及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第四科等业务科;并于黔、桂、湘境分设若干分局。该局主要办理辖境内货物税稽征事宜。

抗战胜利后,为调整加强税务机构,财政部于10月2日下令将黔桂湘区货物税局划分为贵州、广西、湖南三区货物税局。同年12月1日,该局正式划分结束。

该全宗档案于1960年6月接收进馆,共287卷。除一部分是前财政部贵州税务管理局及其所属各征收局形成的外,实属该全宗的,仅是黔境各分局的部分业务档案。档案所属年代为1943年至1945年。主要内容有:

综合类       贵州税务管理局及所属各征收局、该局及所属黔境各分局结束交接、交代材料与来往文书。该局及所属黔境各分局、贵州税务管理局等请拨经常费、临时费及开办费的来往文书及拨款通知单。驻厂员经临各费报销表册。有关食米代金、组织员工合作社材料。该局、各分局请领各项证照、印鉴及改用印鉴的来往文书。货物税超收奖励及贵州停征统税有关材料。

业务类         1945年第二、三、四期税额及卷烟纳税税额材料。有关卷烟、土酒、火柴、矿产税收材料。贵州税务管理局及所属各征收局税收表报。该局黔境各分局征纳旬月报表、各项审核联、票照存销月报。票照遗失、短损、焚毁、作废、注销有关材料。遵义、都匀、安顺、桐梓、贵定分局1945年度税收各项表报。烟酒糖火柴厂商申请登记、开工、停业材料。各厂商违章及审理、违章货物没收、拍卖、扣留、发还材料。各分局违章罚款按成分配表。有关漏税、欠税、退税、补税、减免各税、糖类棉纱征实、押税款转作正税、使用伪照、擅改税照、多征少报专利款及追缴各烟厂专利款、短征税款、保证金等的材料。各分局有关矿产的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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