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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行政区划变动情况(二)(1936~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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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3月,全省行政督察区调整合并为8个,扩大区域,增加辖县。8个行政督察区为: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定番县,辖有定番、贵阳、龙里、修文、息烽、开阳、罗甸、贵定、广顺、长寨、大塘等11个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安顺县,辖有安顺、织金、郎岱、关岭、普定、镇宁、平坝、紫云、清镇等9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县,辖有兴仁、兴义、安龙、贞丰、盘县、安南、普安、册亨等8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威宁、水城等5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桐梓县,辖有桐梓、遵义、正安、赤水、仁怀、绥阳、鳛水、湄潭等8个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县,辖有铜仁、思南、婺川、凤冈、后坪、德江、沿河、印江、江口、石阡、省溪、玉屏、松桃等13个县。

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施秉、黄平、青溪、三穗、岑巩、剑河、天柱、台拱、平越、炉山、余庆、瓮安等13个县。

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榕江、黎平、锦屏、永从、下江、都匀、平舟、荔波、八寨、丹江、三合、都江、麻江等14个县。

6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

同年,贵州省对分县全部进行了调整:

赫章分县并入威宁县;

亦资孔分县并入盘县;

捧鲊分县并入兴义县;

羊场分县并入郎岱县;

募役分县并入关岭县;

旧州分县并入黄平县;

胜秉分县并入施秉县;

柳霁分县并入剑河县;

远口分县并入天柱县;

洪州分县并入黎平县;

丙妹分县并入永从县;

郎洞分县并入榕江县;

方村分县并入荔波县;

正大营分县和甘龙口分县并入松桃县。

至此,贵州省境内分县建置全部结束。  

1937年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贵州省政府又将8个行政督察区中的15个县划为省政府直辖,其余划为5个行政督察区。

贵州省政府直辖区辖有贵阳、定番、平越、龙里、修文、息烽、开阳、贵定、平坝、清镇、瓮安、广顺、长寨、炉山、麻江等15个县。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铜仁、思南、松桃、施秉、黄平、岑巩、天柱、台拱、沿河、江口、石阡、玉屏、锦屏、印江、省溪、青溪、三穗、剑河、余庆等20个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榕江、黎平、罗甸、都匀、平舟、荔波、大塘、永从、下江、八寨、丹江、三合、都江等14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安顺县,辖有安顺、兴义、安龙、盘县、郎岱、关岭、镇宁、紫云、普定、贞丰、兴仁、安南、普安、册亨等14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威宁、水城、织金等6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遵义县,辖有遵义、桐梓、正安、赤水、婺川、仁怀、绥阳、湄潭、凤冈、后坪、德江、鳛水等12个县。

1938年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11日,贵州省政府决定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安顺县改驻兴仁县;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遵义县改驻桐梓县。

1940年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月,贵州省政府决定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桐梓县改驻遵义县。

1941年

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全省行政区划作了较大调整,主要有:

一、裁撤省溪县,其辖地并入铜仁、玉屏两个县。

裁撤青溪县,其辖地并入镇远、天柱两个县。

裁撤丹江县,其辖地一部分并入八寨县,一部分并入台江县。

裁撤后坪县,其辖地并入沿河、婺川两个县。

二、永从县、下江县合并,改名为从江县。

三合县、都江县合并,改名为三都县。

平舟县、大塘县合并,改名为平塘县。

长寨县、广顺县合并,改名为长顺县。

丹江县、八寨县合并,改名为丹寨县。

三、撤销贵阳县,分别设立贵阳市和贵筑县。

以贞丰、罗甸、册亨、紫云等县边界地设置望谟县。

以黔西县北部设置金沙县。

以大定县西南部设置纳雍县。

以威宁县东部设置赫章县。

以正安县东北部设置道真县。

四、定番县改称为惠水县。

安南县改称为晴隆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7月1日,贵阳市成立。   

1943年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2月,由于第一行政督察区辖县过多,管理不便,遂于铜仁设立第六行政督察区。至此,全省共设6个行政督察区、1个直辖区,1市、78县、1设治局,即:

贵州省政府直辖区辖有贵阳市及贵筑、惠水、平越、龙里、修文、息烽、开阳、贵定、平坝、清镇、瓮安、长顺、麻江、安顺等14个县。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施秉、黄平、岑巩、天柱、锦屏、三穗、剑河、余庆、炉山、台江等11个县及雷山设治局。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榕江、黎平、罗甸、都匀、平塘、荔波、从江、丹寨、三都等10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县,辖有兴仁、兴义、安龙、盘县、郎岱、关岭、镇宁、望谟、紫云、普定、贞丰、晴隆、普安、册亨等14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威宁、赫章、水城、金沙、纳雍、织金等9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遵义县,辖有遵义、桐梓、正安、赤水、婺川、仁怀、绥阳、湄潭、凤冈、后坪、德江、鳛水等12个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县,辖有铜仁、思南、德江、沿河、印江、江口、石阡、玉屏、松桃等9个县。

1943年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将丹寨县一部分划出,设立雷山设治局。

1946年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将原属直辖区的平越、麻江2个县划入第二行政督察区,将瓮安县划入第五行政督察区,其余各行政督察区辖县不变。

1948年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雷山设治局改称为雷山县。

1949年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0月,贵州省政府将全省划分为9个行政督察区,贵阳市由省直辖。具体方案为: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天柱、三穗、玉屏、岑巩、施秉、黄平、炉山、余庆等9个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都匀、平塘、荔波、罗甸等5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县,辖有兴仁、兴义、安龙、册亨、望谟、贞丰、关岭、晴隆、普安、盘县等10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金沙、纳雍、水城、赫章、威宁等8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遵义县,辖有遵义、桐梓、道真、正安、绥阳、仁怀、湄潭、鳛水、赤水等9个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县,辖有铜仁、松桃、沿河、江口、石阡、印江、思南、德江、婺川、凤冈等10个县。

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榕江县,辖有榕江、从江、黎平、剑河、三都、丹寨、雷山、台江、锦屏等9个县。

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安顺县,辖有安顺、普定、镇宁、织金、平坝、长顺、紫云、郎岱、惠水等9个县。

第九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贵定县,辖有辖有贵定、龙里、贵筑、清镇、平越、瓮安、麻江、开阳、修文、息烽等10个县。但此次调整尚未完全实施,贵州全省即已解放,国民党在贵州的统治结束。

1949年底,贵州省共有1市、79县。即:

贵阳市。

贵筑县、惠水县、平越县、龙里县、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贵定县、平坝县、清镇县、瓮安县、长顺县、麻江县、安顺县、镇远县、施秉县、黄平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三穗县、剑河县、余庆县、炉山县、台江县、雷山县、独山县、榕江县、黎平县、罗甸县、都匀县、平塘县、从江县、荔波县、丹寨县、三都县、兴仁县、兴义县、安龙县、盘县、郎岱县、关岭县、镇宁县、望谟县、紫云县、贞丰县、普定县、晴隆县、普安县、册亨县、毕节县、大定县、黔西县、威宁县、赫章县、水城县、金沙县、纳雍县、织金县、遵义县、桐梓县、正安县、赤水县、婺川县、仁怀县、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道真县、鳛水县、铜仁县、思南县、松桃县、沿河县、江口县、石阡县、玉屏县、印江县、德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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