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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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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省直单位普法工作开展要求,为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制定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

4.《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贵州省档案条例》。

5.《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1.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全体干部职工。

2.省直机关修志工作人员,市(州)、县(市、区、特区)地方志(年鉴)机构工作人员。

3.省地方志办业务联系对象。

三、普法目标

普及档案、地方志法律法规和年鉴编纂规定,增强档案、地方志法规意识,提高依法治档、修志能力。2020年重点抓好《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的普法工作,确保全省今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任务、实现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

四、行动计划

1.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馆长(主任)办公会议每年至少1次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

2.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法宣办备案;根据普法责任清单落实。

3.建立以案释法制度,适时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或“释法说理”典型案例,同时报送省法宣办。

4.结合执法、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

5.运用好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及时报送动态信息,建好普法工作台账。

6.开展好理论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7.把尊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处级领导干部实绩评价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8.组织开展好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

9.制定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深入组织开展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学宪法,讲宪法”活动、“12﹒4”宪法宣传月等活动。

10.结合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工作职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1.参加省法宣办组织开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答等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12.打造具有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13.利用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内刊、网站、档案查询利用大厅、宣传栏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14.组织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全体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和“黔微普法”公众号。

15.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深化宣传工作开展。

五、责任领导

黄远良   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副馆长(副主任)

六、责任部门

宣传与编研处牵头,各处室共同抓好落实。

七、联系方式

王 云   9814041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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