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推进志鉴“两全”目标按期圆满完成,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山西省政府对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进行了调整。2017年3月28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山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公布调整后的山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任编委会顾问,省委副书记、省长楼阳生任编委会主任,编委会副主任由省政协主席薛延忠,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清宪,副省长王赋,省军区副司令员李毅,省政府秘书长王纯,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张志仁和省财政厅厅长武涛担任。编委会委员由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门领导、11个市市长以及承修《山西省志》的省直厅局单位领导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