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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档案馆馆藏建国前档案整理编目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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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档案馆馆藏建国前档案

整理编目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业务需要,贵州省档案馆特开展馆藏建国前档案整理编目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响应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建国前档案整理编目项目

2.采购内容:5万件民国档案整理和文件级目录编制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元整(¥123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元整(¥123000.00)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一)独立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以及法人身份证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开展档案整理业务的保密资质,应提供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应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自行承诺)。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注:需提供网站截图记录证明。)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但凡有一项虚假证明,取消参加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档案专业服务水平和民国档案整理服务经验(提供民国档案整理服务案例)。

(二)供应商应保证10-14名整理人员进场工作,项目实施前需提交与整理人员签订的6个月以上的“企业用工协议书”,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整理队伍的稳定;整理现场须派驻管理人员。

(三)档案整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档案业务知识水平,具有两年及以上民国档案整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古汉语水平,孰悉中国和贵州的历史,孰悉民国时期公文格式、用词用语及办文程序,掌握民国档案整理的各项标准、规范。整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应由甲方认定,整理人员工资核算由甲方审定。

(四)整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项目为贵州省档案馆年度目标任务,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5万件民国档案整理和文件级目录编制,通过第三方监理并验收合格。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30日-4月8日(每天9: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档案馆办公楼1401室(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8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8号(贵州省档案馆大楼1401室)

联 系 人:吴筑文

联系电话:0851-855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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