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档案局(馆)关于对“贵州省县级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的验收申请, 按照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关于将金沙县档案馆作为全省县级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贵州省档案局组成“贵州省县级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验收组,于2013年9月5日对金沙县档案局(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金沙县档案馆主要负责人关于开展全省县级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创建情况的汇报,随即按照“贵州省县级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标准”进行实地认真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验收组一行进行了综合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金沙县档案馆已满足全省县级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在验收意见反馈会上,验收组组长、贵州省档案局副局长归然向金沙县副县长蒙敏、档案馆馆长王强、授牌、颁发证书及奖金。同时,验收组一行还分别对金沙县档案馆下一步继续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及建议。
金沙县委常务副书记何植林参加了验收意见反馈会并讲话,贵阳市档案局副局长王浩、毕节市档案局副局长盖艳秋作为验收组副组长参与对金沙县档案馆的验收。
验收会场
验收组实地查看
验收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