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完善国家基本专业档案──信访档案的管理,为信访工作做好服务,省档案局、省信访局经过协商,拟联合制定《贵州省信访档案管理办法(暂名)》。2012年5月24日至5月30日,省档案局巡视员彭钢、省信访局原副巡视员谢旭东率领调研组,对毕节市、黔西县、大方县、七星关区和黔南州瓮安县的信访档案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每到一地,采取实地查看、现场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地的信访档案工作进行了考察,重点调研了信访档案的归档范围、分类方案、保管期限以及信访档案整理的责任部门、整理原则和整理方式。通过调研,调研组对信访档案的形成规律和整理、保管等有了进一步了解,为科学制定《贵州省信访档案管理办法(暂名)》提供了工作经验。
各地党委、政府对此次调研高度重视,各级档案、信访部门给予了积极配合,毕节市档案局局长刘祖平、副局长盖艳秋、毕节市信访局局长胡曼、副局长胡卫军、黔南州档案局局长李明珍、副局长王荣等陪同参与了调研。
省档案局巡视员彭钢在黔西县信访局实地查看信访档案
调研组在黔西县召开信访档案调研工作座谈会
调研组在大方县召开信访档案调研工作座谈会
省档案局巡视员彭钢、省信访局原副巡视员谢旭东在瓮安县信访局实地查看信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