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地 方 志 简 讯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 2009年第2期(总90期)2009年3月5日
省志办彭钢主任一行到罗甸、望谟、册亨、安龙
4县调研
2009年2月17~19日,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彭钢、副主任周声浩、业务二处副处长伍启林一行,到黔南州罗甸县,黔西南州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进行工作调研,检查了解4县的修志情况。黔南州史志办主任陆兴和、黔西南州史志办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余波参加了调研过程。
每到一县,彭钢主任一行听取县史志办工作汇报,了解修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县领导介绍目前全省的修志形势,并强调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实施后,依法修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4县的情况看,第二轮县志工作开展正常,均已启动续修工作,下发文件和方案,部署任务,目前处于搜集资料阶段。各县的修志机构明确(望谟、册亨、安龙3县史志办已列入参公单位),修志经费基本保证,罗甸、安龙两县史志办配备了工作用车,修志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4县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在岗人员少、新同志多、业务水平不高的现象。4县史志办在编人员均未超过5人,其中册亨县史志办编制7人,目前在岗仅2人。修志人员业务水平亟需提高,各县均希望上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省志办领导表示将在这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安龙县史志办结合县志续修工作,拓宽思路,争取县党政领导的支持,开展多项专题活动,效果明显。如组织专家学者对清道光《兴义府志》进行校注,整理党史专题“安龙会议及其历史意义”、“朱德毛泽东长征途中宿住安龙城考”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在2008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安龙县史志办被评为一等奖。
(叶务)
《黔西县志》稿通过省志办审验
2009年2月23日,省地方志办公室在贵阳召开《黔西县志》(1986~2007)送审稿审验会。省志办主任彭钢,副主任归然、周声浩,毕节地区方志办主任金国藩、副主任肖会明,黔西县副县长高贵林,省志办业务处、毕节地志办方志科、黔西县志办的业务人员参加了审验会。
审验会上,黔西县志办主任陈国友汇报了《黔西县志》(1986~2007)编纂经过。与会人员面对140万字的审验稿,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肯定志稿的成功之处,也指出了不足的地方,并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与会人员的综合评价,《黔西县志》(1986~2007)稿原则通过审验,经进一步修改加工后付印出版。
(叶务)
铜仁市2009年地方志工作确定“三大任务”
2009年2月18日,市长陈代文在铜仁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提出“继续做好续修《铜仁市志》工作,承办好全省地方志学术年会,编纂出版《桃源铜仁》”。市志办要落实完成好陈市长说的“三大任务”,工作十分繁重,任务十分艰巨。
首先是续修《铜仁市志》工作。市修志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市委市政府两办的督促下,通过修志人员深入到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对资料长编人员的工作指导、督促,经过市志办全体修志人员对长编资料的加工和打磨,熬过了两个春夏秋冬,终于在2008年将1000多万字的资料长编编纂成27篇128.81万字《铜仁市志》初稿。在2009年的工作中,一是全体分纂人员要加强学习新时期方志理论知识,对自己承担的篇章节目志稿进一步查缺补漏,按照地方志体例,做到略古详今,资料该粗则粗,该细则细;二是续志稿一定要符合志书质量评估标准和要求,结合新时期历史与现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志稿进行反复审核、打磨和修改。市志办针对续修工作,制定了《2009年分纂人员奖惩办法》和《续修市志分纂人员质量评估标准》等有效措施,对分纂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志稿修改任务和质量评估要求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
其次是承办好2009年贵州省地方志学术年会。全省方志学术年会到铜仁市召开尚属首次,这说明了省方志办对铜仁市工作的肯定和信任。此会议的召开,不仅给铜仁市宣传工作提供了平台,而且给全区方志工作者给予了极大的鼓舞,为铜仁市修志人员提供一次经验交流和学习机会。铜仁市作为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承办这次大型会议无疑是给市增添了荣耀,因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会前的各项筹备工作,为进一步弘扬市地方志文化,推动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是编纂出版《桃源深处的铜仁》。为进一步促进铜仁旅游文化事业发展,展现桃源铜仁地域文化和历史风貌,为铜仁市提供地情资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志办已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筹划桃源铜仁的资料收集工作,现已对100余篇稿件进行筛选,有60余篇稿件入围,现正在对其稿件进行打磨和修改。《桃源铜仁》一书内容共分五个部分:一是沧桑铜仁,话说铜仁历史的沧桑巨变;二是桃源铜仁,溯源桃源铜仁起因;三是铜仁往事,展现铜仁历年发生的重大事件;四是铜仁名人,述说名人故事;五是近现代名人,承前启后,传承文明。目前,《桃源铜仁》一书资料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
(铜仁市地方志办公室 刘其松)
《红花岗区志》篇目研讨会召开
2009年2月25日,《红花岗区志》篇目研讨会在红花岗区政协八楼会议室召开。来自省、市地方志办的领导和部分县(市)、区修志人员40余人参会,会议由红花岗区志办副主任郑军主持。
研讨会上,红花岗区政府副区长赵正军致欢迎辞,区志办主任史晓波介绍《红花岗区志》篇目设置经过。省志办副主任周声浩指出篇目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努力的方向,介绍了全省修志动态。与会人员踊跃发言,抱着科学的态度就篇目中篇、章、节设置和具体内容归属等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在充分肯定《红花岗区志》篇目基本质量的同时,对篇目在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志办主任刘作会作了总结发言,认为这次会议是历次研讨会最为成功的一次。要求《红花岗区志》在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为指导下一步进入《红花岗区志》总纂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红花岗区史志办)
普定县编印《地方志工作法规手册》指导部门、乡镇依法修志
《地方志工作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普定县不断加大宣传和贯彻力度,并深入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2009年2月,为了更好地指导各部门、各乡镇依法开展修志工作,普定县史志办专门编印了《地方志工作法规手册》一书,发给各修志单位。
普定县史志办编印的《地方志工作法规手册》主要内容有《地方志工作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以及普定县出台的《普定县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普定县各级地方志书审稿、验收管理办法》、《普定县地方志编纂行文规范》、《普定县各级地方志书出版、印刷规范》等法规、文件。该《手册》为促进全县依法修志进程,规范修志行为,加快部门志、乡镇志的编修进度,加强对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发挥重要作用。
(普定县史志办 高立)
修志论点
第二轮志书编纂质量探微
一、关于缺项与漏记
缺项主要反映在篇目设置上,如有的志书篇目设置第一层次未设自然部类的环境、资源,人文部类的方言、风俗,社会部类的宗教等内容。漏记则主要反映在篇目设置的第二、第三层次和条目竖写方面。如某志书关于改革的内容缺项或记述不完整:记述经济体制改革缺分配制度改革,宏观调控体制改革内容缺计划体制、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缺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度、事业单位改革、依法治市(县)等内容。
二、关于无题概述
突出的问题有以下方面:一是写法各式各样。1.论述体。即先下一个结论,然后再分起步、发展、辉煌等几个阶段来阐述。2.总结报告式。通常用大跨度时间概念(如只标明上限年份至下限年份的总数字)作总结式的记述,缺乏事物发展的主要过程,反映不出事物发展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规律。3.教科书式。用一段教科书式名词解释,说明某项事业的重要性。4.流水账式。逐年记述,资料琐碎,记述平淡。5.拼凑式。即将该篇(卷)或该章或该节的内容压缩拼凑成一段文字。二是写与不写随意性较大。有的章下写了,有的章下未写;有的节下写了,有的节下未写。三是篇幅多寡不均。同样是篇(卷)下无题概述,字数多的达千余字,少的只有七八十字,看不出编者的意图是否根据各篇的具体情况因篇制宜,该详则详,该简则简。
关于志书篇(卷)、章、节之下是否都要写无题概述,主要应把握好三点:一是全书各无题概述的写法应统一,做到风格一致;二是篇幅要适当,一般以千字左右为宜。三是内容是概述本卷或章的内容。
(摘自《江西方志》2008年第4期,作者杨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