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编印《地方志工作法规手册》
指导部门、乡镇依法修志
《地方志工作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普定县不断加大宣传和贯彻力度,并深入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2009年2月,为了更好地指导各部门、各乡镇依法开展修志工作,普定县史志办专门编印了《地方志工作法规手册》一书,发给各修志单位。
普定县史志办编印的《地方志工作法规手册》主要内容有《地方志工作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以及普定县出台的《普定县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普定县各级地方志书审稿、验收管理办法》、《普定县地方志编纂行文规范》、《普定县各级地方志书出版、印刷规范》等法规、文件。
该《手册》为促进全县依法修志进程,规范修志行为,加快部门志、乡镇志的编修进度,加强对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发挥重要作用。
(普定县史志办 高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