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献记录来看,贵州的建置至少可追溯到春秋时期。春秋时期,贵州境内部族林立,著名的有牂牁国。战国后期,夜郎国兴起。秦昭襄王三十年(公元前277年),秦置黔中郡,辖贵州东北部。贵州开始纳入统一的行政建置。公元前135年,汉武帝派唐蒙出使夜郎,夜郎侯同意在其属地设郡县。公元前126年设置夜郎县、且兰县。公元前111年,置牂牁郡。西汉成帝河平年间(公元前28—公元前25年),夜郎国灭,郡县制在贵州最后确立。
东汉,基本沿袭西汉建置。三国时,贵州地区为蜀汉政权所占有,分属牂牁郡、朱提郡、兴古郡、江汉郡、涪陵郡。两晋南北朝,贵州大部分地区属益州牂牁郡,西部属宁州兴古郡,西北部属益州朱提郡,北部属梁州涪陵郡,东部属荆州武陵郡。
隋代,贵州地区分属沅陵、黔安、巴东、明阳、牂牁、泸川等6郡。唐代,贵州地区推行经制州与羁縻州并行的制度。在贵州建置的经制州有播州、思州等,建置的羁縻州有矩州、蛮州等。从地域上看,乌江以北多系经制州,乌江以南多系羁縻州。
宋代,贵州地区分别隶于夔州路、荆湖北路、潼川路、广南西路等,而主要属夔州路。
元代,贵州地区分属湖广、四川、云南3行省。贵州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主要有: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播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新添葛蛮安抚司、乌撒乌蒙宣慰司、亦溪不薛宣慰司、普定路、普安路等。
明代是贵州历史发展上的一个重要时期。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设置贵州布政使司,贵州正式成为省一级的行政单位。明末,贵州布政司领贵州宣慰司及贵阳、安顺、平越3军民府和都匀、黎平、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7府。
清代前期,贵州的行政建置变化较大。雍正五年(1727年),将四川所辖的遵义府及其各县,广西所辖的永丰州及荔波,湖广所辖的平溪、天柱改隶贵州;将贵州所辖永宁全境改隶四川。至此,贵州的疆域基本形成。清末,贵州设有12府、2直隶厅、13州、13厅、43县。
民国2年(1913年),贵州地方政区进行了一次调整,以前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共计80个县,并分全省为黔中、黔东、黔西三道。1920年废道。1935年,全省设11个行政督察区。1937年,调整为6个行政督察区。1941年置贵阳市。1948年,贵州设1个直辖市、6个行政督察区,下辖78个县(市)。
1949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贵阳,12月26日成立了贵州省人民政府。1950年,全省设1个直辖市、8个专区,共置79县及遵义市。1956年4月,撤销贵定、镇远、都匀3专区,设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67年,设置六盘水地区。1978年12月,撤销六盘水地区,设置六盘水市,为省辖市。1981年9月,撤销兴义地区,设置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97年,撤销遵义地区,设立地级遵义市。2000年,撤销安顺地区,设立地级安顺市。2011年,撤销毕节地区和铜仁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和铜仁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设立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16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50个县、11个自治县、1个特区。